砍掉不練,我的暴力轉行法十多年前還沒有做樂手,我曾經以證人身分第一次去警局做了筆錄,刑警大哥一句話打字一分鐘,緩慢到我在椅子上坐立難安。 「啊等我打一下這行,要不要先幫你叫便當?」 曾經參加一個德州撲克錦標賽,獲得第三名以及一張澳門APPT亞太撲克巡迴錦標賽的門票,總值大約十幾萬。撲克比賽在台灣並不
只能選一個,你要專精或是多方發展?那是一個焦慮的夜晚,剛做一年樂手的我,離開了中研院以及做了8年的分子生物學領域,沒有固定薪水收入非常不穩定,四處演出的刺激感慢慢消退,取而代之的是隨時被取代的危機感,看著比前一年少了一半的收入不知所措。 我問三十出頭的自己,到底該怎麼辦?